2020年6月11日,最新一期的总理签署法令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该指令规定了应对COVID-19流行病学紧急情况的进一步措施,即宣布开启抗疫的第三阶段。
该条款取代了2020年5月17日的总理法令,尽管有几项条款与后者相符:这一期的总理法令(DPCM)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有效。
最新的DPCM总理法令规定:
– 新活动的开放,例如游戏室、投注室、健康中心、水疗中心和滑雪区的活动。这些活动,例如与个人服务有关的活动,在先前的总理法令中已经允许的洗浴场所和餐馆的活动,可以在以下条件下进行:只要大区已经事先验证了其与本地区流行病学曲线趋势的相容性并确定了适用的协议或准则,就可以进行(区域或自治区会议或地区会议,根据任何国家协议或指南中包含的原则通过的协议和指南);
– 与之前的总理令一致,住宿设施的活动无需事先进行地区筛选,前提是活动必须遵守各地区或地区和自治省会议通过的协议和指南。
– 对于工业和商业生产活动,新的总理法令遵循了前一项法令的规定,规定国家防蔓延安全议定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适用(通用行业、建筑业、运输和物流业)
– 对于来往国外的旅行,新的总理法令:
1) 确认往返于欧盟成员国、《申根协定》缔约国、英国、安道尔、摩纳哥公国、圣马力诺共和国和梵蒂冈城国的旅行不受任何限制;
2) 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除经证实的工作需要、绝对紧急性或出于健康原因,禁止往返于除上述国家和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允许返回自己的家、住所或居住地;
因此,直到6月30日,从这些地区返回意大利的人群都必须接受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和受信隔离的义务。
但是,部分人群可以免除隔离义务,其中包括:
– 船员、机组等公共交通上的工作人员;
– 进入意大利的医护人员;
– 跨境工人;
– 位于意大利的公司的员工出国差旅,以证明他们的工作需要持续不超过120小时(根据新的总理令,从计划行程开始,行程可以持续120小时,最多不超过72小时,可能再延长48小时);
– 因工作需要、绝对紧急或健康原因进入意大利且停留时间不超过120小时的任何人;
编辑:Leo